近日,浙江嘉兴海宁市发布天然气管道扩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的通知。其中工作目标:通过三年努力,海宁市天然气管道扩面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力争实现约10万户居民具备管道燃气接入条件(即完成到户外墙立管),覆盖全市全部行政村(社),全市天然气管道覆盖率明显提高,管道燃气使用水平大幅提升。
原文如下:
海政办发〔2025〕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单位:
《海宁市天然气管道扩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
海宁市天然气管道扩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双碳战略和城乡融合,践行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加快推动海宁市城乡燃气管道建设,不断扩大管道燃气覆盖面,努力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全市农村天然气管道全覆盖,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根据天然气管道敷设现状、地理特点、建设条件、群众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应通尽通,厘清推进思路,科学谋划中压管线建设及可实施行政村(社),科学谋划扩面建设工作。
2.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综合考虑土地全域整治、污水设施提升改造、分质供水建设等工作,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或条件成熟的行政村(社)开展试点,先行先试,总结推广,有序推进天然气管道扩面建设。
3.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发挥政府主导和管理职能,以城燃企业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进行扩面建设、用户安装、供气服务和安全运营。政府、企业和用户根据规定多方承担建设资金,推动天然气管道扩面建设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海宁市天然气管道扩面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力争实现约10万户居民具备管道燃气接入条件(即完成到户外墙立管),覆盖全市全部行政村(社),全市天然气管道覆盖率明显提高,管道燃气使用水平大幅提升。
二、实施对象
按照“先易后难”、市政燃气管网就近原则,结合前期调研情况,镇街科学制订扩面建设时序,按照居民户数“四四二”比例推进进度,包括所有城镇公寓房(存量非新建)、集聚点(在建或计划建设)、存量集聚点(已建成但未建燃气管道)、自然村(包括保留点和撤并点)。计划三年内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社)约10万户居民的天然气管道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第一批实施对象(2025年):包括所有的集聚点、存量集聚点;部分自然村及城镇公寓房。各镇街实施户数不少于40%。
(二)第二批实施对象(2026年):自然村及城镇公寓房。各镇街实施户数不少于40%。
(三)第三批实施对象(2027年):剩余的实施户数。
三、投资估算
(一)建设规模。海宁市天然气管道扩面建设项目共计两项:一是天然气管道延伸项目,改造燃气中压主干管约868公里;二是“瓶改管”天然气项目,扩建村社内低压支线及庭院管道约2503公里。
(二)资金估算。海宁市天然气管道扩面项目估算资金14.3亿元,包括天然气管道延伸项目6.6亿元,“瓶改管”天然气项目7.7亿元。费用承担方式如下:
1.天然气管道延伸项目: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建设费用由城燃企业承担。
2.“瓶改管”天然气项目:根据及参照《关于调整住宅小区燃气管网配套建设费的通知(海建计〔2005〕170号)》《关于海宁市居民联排、别墅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用标准的批复(嘉发改物〔2014〕379号)》文件,“瓶改管”天然气项目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用按照城镇公寓房2850元/户、集聚点、存量集聚点及自然村联排3900元/户、别墅(独栋)4400元/户标准向居民进行收取。为加快推进管道天然气扩面建设工作,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用按照“居民出一点,财政补一点,公司担一点”为原则进行筹措。居民承担1000元/户,按标准剩余部分由市镇两级财政分别承担30%和70%(市级财政和硖石、海洲分别承担90%和10%),超出标准部分由城燃企业兜底。鼓励有条件的村社适当对居民进行补助,同时尽最大努力申请超长期国债或者中央预算内资金以减轻各级财政的负担。
补助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8年6月30日;补助对象为2025年2月21日前未报装缴费且低压支线及庭院管道未实施的居民。
3.其他相关费用。
安装服务费:用户燃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与计量表的连接管(包括金属卡口),在计量表后安装其他燃气设备设施,或燃气设备设施的拆、迁、改、修等费用由用户承担。
燃器具更换费:为适应天然气燃烧,需对原液化石油气燃气灶具进行更换,燃气灶具更换费用由用户承担。
环境改造费用:对不符合天然气使用条件的厨房等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用户承担。
鼓励居民结合旧房装修、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等相关补助政策,适时对不符合天然气使用条件的厨房、燃气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换。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25年6月底前)。确定首批试点实施对象,每镇街上报不少于一个行政村。召开全市天然气管道扩面建设动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开展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2025年3月底前启动试点区块开工建设。2025年6月底前总结首批试点建设的建设标准、成本控制、维护保障等经验,制定海宁市天然气管道扩面建设操作细则,优化工作流程,形成一套成熟、科学、可复制推广的建设经验和模式。
(二)推进阶段(2025年7月—2027年9月)。根据试点经验以及确定的推进思路,有序开展天然气管道扩面建设工程,每年10月前制定下一年详细实施计划,计划项目原则上当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
(三)总结阶段(2027年10月—2027年12月)。总结经验,做好项目收尾各项工作,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已通气村社的管道燃气开户率。
五、责任分工
市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指导工作;负责对工程安装收费进行指导。
市财政局:做好市本级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项目涉及用地、规划许可指导和审批等工作。
市住建局:牵头编制天然气管道扩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负责海宁市燃气专项规划修编;牵头负责排定中压燃气管道及低压庭院管的实施计划,协调处理工程推进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市农业农村局:将农村管道天然气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纳入乡村全面振兴,并统筹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督促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督促压力管道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
各镇街道:明确分批实施计划,召开动员大会,开展民意调查、提交申请,协调施工用地、青苗处理等工作;落实村庄各类建设工程安排,统筹各类管线建设计划,避免二次开挖;协调项目建设过程的涉农政策及矛盾处理,处理有关信访问题;安排预算资金,及时支付有关工程费用。
城燃企业:负责全市主干管、进村中压支线及村社内低压庭院户内管道的建设,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成后,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管网及设施进行标志标识,强化安全巡线巡检、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第三方施工管理。做好用气服务保障,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加强燃气安全宣传。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统筹推进。建立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每年制定天然气扩面推进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协调项目推进会议和现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采取例会、晾晒和检查督导等工作措施,对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检查和进度跟踪,促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围绕重(难)点统筹协调,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全市天然气管道扩面建设高效推进。
(二)强化宣传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城燃企业要深刻认识农村管道燃气普惠共享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媒体,多形式宣传天然气优势,广泛告知管道燃气进村入户相关政策,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力配合燃气管道扩面建设工作,为工程项目顺利开展营造有利氛围。城燃企业要对用户做好宣传引导,主动公开天然气安装流程、成本费用等,提高群众燃气安装积极性,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增强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和燃气设施保护意识。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实时跟踪项目进展,定期晾晒燃气管道扩面推进情况,制定考核细则,作为对镇街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方案自2025年5月1日施行,政策起算期自2025年2月21日起。
附件:海宁市“瓶改管”天然气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