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对六安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下调0.02元/立方米,即: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10元/立方米下调为3.08元/立方米。
同步调整六安市非居民天然气量价挂钩价格,即:年用气量50万立方米以下的(含50万)按调整后销售价格执行;50万立方米至100万(含100万)立方米部分,销售价格3.04元/立方米;100万立方米至300万(含300万)立方米部分,销售价格3.0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300万立方米至500万(含500万)立方米部分,销售价格2.93元/立方米;年用气量500万以上的部分销售价格2.88元/立方米。
原文如下:
六安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关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发改价格〔2018〕365号
六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精神,现就工商业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六安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下调0.02元/立方米,即: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10元/立方米下调为3.08元/立方米。
二、同步调整六安市非居民天然气量价挂钩价格,即:年用气量50万立方米以下的(含50万)按调整后销售价格执行;50万立方米至100万(含100万)立方米部分,销售价格3.04元/立方米;100万立方米至300万(含300万)立方米部分,销售价格3.0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300万立方米至500万(含500万)立方米部分,销售价格2.93元/立方米;年用气量500万以上的部分销售价格2.88元/立方米。
三、以上价格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和工商业用气户相关数据衔接结算等工作。原六发改价格〔2018〕250号文件自执行之日起废止。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