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6日,
东莞市樟木头
天然气门站项目转让签字仪式在东莞花园酒店举行。樟木头镇镇委书记张俊阳、副书记镇长陈略宇、镇委委员蔡伟明、赖远强、党政办主任陈建新、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副主任刘晓东、东莞新奥燃气董事长李志荣、东莞新奥莞樟燃气董事长张叶生、副董事长黄德星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樟木头天然气门站项目位于樟清路和樟洋路交界处,主要用于接受长输管线的天然气,并进行净化、加臭、调控供气压力、气量分配、计量和气质检测,把可靠的天然气送往城市输配系统。根据东莞市域燃气专项规划、东莞市LNG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樟木头天然气门站供气范围包括樟木头、大朗、常平、横沥、企石、谢岗、清溪、黄江、塘厦、凤岗共10个镇域。该项目原计划由东莞新奥燃气投资建设,在樟木头镇镇委、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各方协商,东莞新奥燃气将樟木头天然气门站项目总体转让给东莞新奥莞樟燃气,由东莞新奥莞樟燃气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并承担后期的运营管理和经营收益。
樟木头天然气门站项目转让,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程,集中双方资源优势,推动樟木头镇和周边城镇天然气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城市燃气管网运行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改善能源结构,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樟木头镇镇委书记张俊阳对项目成功签订表示热烈的祝贺,并代表表示镇委、镇政府两套班子全力支持该项目在区域内的发展,鼓励广大镇民和工商企业使用天然气,逐步提高天然气在能源利用中的比例,倡导洁净能源的利用,保护环境,促进人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