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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六家液化气充装企业抽检合格

日期:2012-05-26    来源:西江都市报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燃气网

2012
05/26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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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液化气

    近日,市质监部门开展查处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充装专项执法检查整治行动,并对六家企业销售的液化石油气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未发现存在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充装违法行为。

  据介绍,在本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质监检查人员对梧州市6家气瓶充装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充装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充装超期瓶现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情况及充装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等。同时,对6家企业销售的液化石油气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经广西民用燃气及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6家气瓶充装企业抽样送检结果全部合格,未发现存在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二甲醚在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气体或压缩液体,有轻微醚香味,化学结构不稳定,具有一定的氧化性。部分非法气瓶充装站出于牟利目的,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杂二甲醚,不但会危害消费者权益,还会通过腐蚀液化气钢瓶角阀橡胶密封圈和与角阀相连的调压阀上的密封圈,加速密封圈的橡胶老化,导致气体泄露,影响液化气的使用安全。

  那么,消费者怎样才能发现自己购买的液化气中是否掺入了二甲醚?市质监局稽查支队工作人员表示,可从液化气使用时间上进行辨别。如果在同样的情况下,一瓶气可正常使用的时间比以往明显缩短,那么瓶里就有可能掺入了二甲醚。为保障用气质量安全,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市内各液化气经营站点购买液化气时,应注意其是否具备液化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单位则可要求其出示充装许可证,并尽量选择经质监部门检查合格的正规液化气充装企业购买更换液化气。如发现不法现象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65,向质监部门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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