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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投资要更加重视“软环境”风险

日期:2012-12-11    来源:中国石油报  作者:孙洪波

国际燃气网

2012
12/11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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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油气

  国际燃气网讯:当前,中国与拉美地区油气合作前景向好,但合作环境的复杂性也客观存在。

  长期以来,中国在拉美地区的油气投资存在资源国政治周期变化的政治风险。若资源国政府对华政治友好,中方投资的政治风险或摩擦则相对较小。现实中,大部分合作项目的时间跨度可能要涵盖资源国总统和议会多个选举周期。资源国的政府更替可能会带来政策上的变化,中国在拉美的油气投资不得不面临复杂的国别政治环境。这种政治风险并不一定是“驱赶”中国公司,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合作项目谈判反复讨价还价,从而造成投资成本追加。

  可见,对资源国的国别政治环境,特别是政治对立程度、社会分化程度等分析尤其重要。这不仅需要历史静态地了解资源国特性,而且还要对各种政治力量的博弈加以把握,从而为选择适当的合作方式提供决策支撑。

  拉美地区油气政治风险因国别而异,风险特征则是政策多变,投资环境不确定性增多。从国别来看,一类是基于经济发展模式调整,对油气政策及监管框架实施根本性变革,如委内瑞拉、厄瓜多尔、玻利维亚和阿根廷;另一类则是在原有经济发展模式框架内,在油气产业政策内采取局部调整、改革,如巴西、墨西哥、哥伦比亚和秘鲁。劳工和环保是拉美投资环境普遍存在的问题,哥伦比亚、墨西哥的暴力犯罪问题突出,而秘鲁和厄瓜多尔的印第安原住居民抵制资源开发情绪强烈。

  另外,拉美油气政策变化并非无章可循,毕竟政策调整的法制化程度较高。巴西深海盐下层油气田立法在议会历经一年多的辩论、修改,方才通过。阿根廷强制收购雷普索尔—YPF公司,也是通过了议会批准。委内瑞拉也是如此,从查韦斯制定颁布2001年新油气法到中委基金合作,无不经过委国议会表决通过,最终形成法律执行文件。

  当然,签署投资保护协定并不完全能够确保投资安全,选择恰当的合作方式才是降低风险的关键。据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登记的投资争端纠纷案共有369件,从行业分布看,油气、矿业领域占25%,居各行业之首;从地区分布看,南美占30%,居世界各地区之首。阿根廷、委内瑞拉、厄瓜多尔和玻利维亚是拉美油气投资争端多发国。目前,四国共有18起尚未仲裁的投资纠纷案,且多数投资来源国都与资源国签署了投资保护协定。

  要知道,投资保护协定仅仅是资源国对外资保护的“政治承诺”,功能在于为解决投资纠纷提供了双边司法依据。投资保护协定不能被看作是保护企业“走出去”投资安全的神丹妙药,仅仅是风险防范的一环。对资源国的风险判断,关键点则是综合分析资源国的国家风险性质和信用程度,并在风险承受范围内选择恰当的合作方式。

  社会融入和管理本地化已刻不容缓。中国公司大多从跨国公司手中收购矿权,或从资源国政府竞标而得,不能仅仅重视技术、经济和财务等指标的优劣分析,还应考察项目所在地的原有社会矛盾、劳资纠纷等风险因素,尽量规避投资“软环境”风险。而就“本地化”管理而言,不是简单地“留人”,也不是简单地“赶人”,而是需要有效的管理艺术,实现人力资源的跨文化融入。

  应当说,现阶段仍是中国在拉美开展油气合作的进入期。国人对拉美的了解还停留在“抽象的概念多于具体的知识,模糊的印象多于确切的体验”。担心投资风险,从某个层面来看是一件好事,表明企业的风险意识增强了。只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体制或企业内部的决策、管理失当,也可能会造成海外投资风险。就风险防范而言,体制改革和企业风险管控建设显然也需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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