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8日09时30分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24670020001
项目联系人:楚玲锋
项目联系电话:0319-3298806
采购人:巨鹿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巨鹿县万盛北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4321330
代理机构:河北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泉南东大街紫晶天域观邸1号楼1单元9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3298806
预算金额:2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3月2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3-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3-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投标申请人是生产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3、须具有在巨鹿县设立的维修站点(安装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及生产商授权证明;4、国内产品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5、须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二、投标申请人是代理商的资格要求:1.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2.代理商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3.提供生产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三、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它生产商或代理商报名。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须提交资料: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维修站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代理商提供生产商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除外)、代理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以上所需资料须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生产商所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视为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LDZB-2016-1115开标时,供应商应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