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1月20日宁波市改革气瓶产权制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全覆盖、严督查、重实效”三原则稳步推进我区液化石油气气瓶信息化工作。
一是宣传全覆盖,确保群众广泛知晓。气瓶信息化工作开展以来,该局召集10个街道共29个供应站点负责人开展该项工作宣传培训,指导经营户做好
燃气用户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联合区燃气办走访各燃气供应站点、村、社区,向工作人员及群众宣讲气瓶信息化工作,在村宣传栏、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醒目位置张贴《关于液化石油气气瓶实行自有产权制度的通告》等宣传资料,目前已走访宣讲50余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120份。
二是工作强督查,确保置换过程高效。该局成立气瓶信息化工作督查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区燃气办、生态秩序科以及相关中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督促燃气企业气瓶信息化工作开展,每周开展1次以上现场督查,及时帮助燃气企业协调解决气瓶置换中产生的问题,并督促企业加快气瓶置换进度。目前,我区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已累计置换气瓶8279个,登记用户7545户。
三是指导重实效,确保专人驻点协助。为保障气瓶产权置换的顺利实施,避免个别群众产生误解,该局分派大碶中队队员驻点兴光液化气北仑分公司,分派白峰中队队员驻点白峰石油液化气储灌站,对两家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进行驻点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快气瓶产权置换进度,同时配合企业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及群众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