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成本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十堰城区
天然气配气的定价
成本监审结论向社会公开。社会各界可在该项目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公开期间,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十堰市发改委。
电子邮箱:67184738@qq.com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0719-8677030
附件:关于十堰城区天然气配气的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2019年8月8日
关于十堰城区天然气配气
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及有关定价成本监审规定,按照工作统一安排,市发改委价格监审科于2019年5月10日至6月12日对十堰城区
天然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实施了监审。现将监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堰市城区现有天然气经营企业两家,即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和十堰东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于 2009年8月25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000万元,其中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占股70%,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珠海市泰欣能源有限公司各占股15%。于2010年取得十堰城区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并开工建设,2012年投产运行。
十堰东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由中燃燃气实业有限公司与东风汽车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主要从事天然气输配、经营、开发、安装以及LPG营销、保险代理、燃气具销售维修等业务。东风中燃通过51厂和浙江路两个接气点向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购买天然气并输送给终端用户。
二、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三)《湖北省价格条例》;
(四)《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
(五)《湖北省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和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鄂价成〔2017〕168号);
(六)《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
(七)《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鄂价成〔2014〕103号);
(八)经营者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
三、定价成本
经监审,核定2016-2018年定价总成本为5369.27万元,单位定价成本为0.481元/立方米。增加更换燃气表费用,影响单位成本增加0.052元/立方米。
市发改委价格监审科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