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液化气瓶
大家一定不会陌生
它给部分居民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近年来,多地因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
引发的燃烧和爆炸事故时有发生!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近日,昆山市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联席会议、昆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昆山市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对瓶装液化气禁入区域、使用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一、瓶装液化气禁入区域:
1、高层民用建筑内(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
2、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
3、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商办楼宇、酒店式公寓、公寓、公寓式酒店、公寓式办公等公共建筑和宿舍、车库、阁楼、储藏室、“三合一”等场所内。
二、瓶装液化气使用区域相关要求
1、自2021年5月15日起,在已开通管道天然气的物业管理区域内,限制瓶装液化气进入。房屋产权人应尽快办理手续,开通管道天然气。
2、在暂未开通管道天然气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由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对液化气钢瓶统一配送,提供“送瓶到户、换瓶接管、试气检漏”一站式服务。瓶装液化气配送人员应当取得由住建部门发放的送气服务证,凭证配送进入小区。
3、餐饮场所应当设立独立、通风的厨房间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等证照,加快通过“瓶改管、瓶改电”等方式,减少钢瓶液化气使用量。
4、按规定可以使用瓶装液化气的用户必须加装具有燃气泄露报警和自动切断功能的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各属地及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将加强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及整治,针对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瓶装液化气事故发生,确保居民群众生活安全。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切实加强门岗对瓶装液化气的管控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