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燃气行业管理投诉举报活动,保障用户、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用气获得感,根据《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燃气服务导则》等规范,现就我市管道天然气行业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内容
重庆市范围内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用户设施安装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危害安全、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和活动;用户使用过程中危害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危害管道天然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二、投诉举报程序
按照“属地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投诉举报人首先向问题发生地区县经济信息委投诉举报,区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受理、办理、反馈群众投诉举报,对调查核实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若投诉举报问题与管道天然气行业安全、服务有关,但属其他部门管理权限的,区县经济信息委应落实首问责任,详细记录投诉举报相关信息,书面函告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并登记留档。
若对区县经济信息委调查核实情况有异议,可向区县人民政府或市经济信息委投诉举报。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可直接向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经济信息委投诉举报。
三、投诉举报资料
投诉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所在地及联系方式,身份证件号码、被投诉对象的名称,投诉事项。为确保准确、高效办理投诉举报,应尽量提供文件、照片、录音、录像等佐证资料。
四、真实性和保密
投诉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并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将依法按有关规定处理。投诉举报受理、办理等相关人员,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投诉人信息。
五、办理时限
投诉属实的,受理投诉事项次日起7日内作出处理,并回复投诉人,情况复杂的,15日内作出处理并回复。
举报属实的,受理举报事项次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并回复举报人。情况复杂的,60日内作出处理并回复。
六、投诉举报方式
1.市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12350;
2.市经济信息委投诉举报电话67517976,后期力争接入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
3.通信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邮编:401121。
4.网址:https://wq.cqsme.cn/#/jingjixinxilingyu
特此公告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