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各环节安全,近日,山东省金乡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充装单位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充装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所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验,气瓶充装追溯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充装记录是否及时、准确上传“气瓶管理平台”等。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6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详细查看气瓶使用登记表、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气瓶充装记录,并现场查验气瓶充装追溯系统、扫码限充等功能运行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未按规定张贴特种设备检验标识,充装人员现场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已责令充装单位进行整改,确保闭环整改消除隐患。
同时,执法人员广泛向餐饮单位等液化气使用场所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印制张贴《餐饮场所液化气瓶安全使用须知》3500张,广泛宣传引导餐饮单位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燃气瓶;应当与燃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建立气瓶台账;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具、连接管;坚决抵制“气贩”送气上门的非法经营行为等。
通过检查餐饮单位倒查使用的液化气瓶来源,倒逼充装单位合法规范安全的进行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