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近期市场液化气气源价格变化情况,近日,市物价局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民用液化气价格管理的通知》规定,核定了2008年8月份民用液化气零售中准价格,和上月相比,各类液化气价格均保持稳定。
一、民用瓶装液化气零售中准价为6.80元/公斤,上浮幅度为0%。即:瓶装12公斤液化气最高零售价为85元/瓶,瓶装液化气14.5公斤最高零售价为99元/瓶。
二、民用管道液化气零售中准价按1m3管道液化气燃值等同于2.5kg瓶装液化气燃值进行换算,上浮幅度为0%。
市物价部门要求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调整后的零售中准价及浮动幅度,不得短斤少两,必须按规定在液化气供气站点对其实际销售价格和送气价格实行明码标价。违者,将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